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520FW******-1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园区光伏改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1日到2025年04月09日
澄清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澄清内容:本项目公告发布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了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的问题2项,现澄清回复公告如下。
1、补充了本项目涉及图纸资料;2、招标文件中涉及可建设区域“1-3号楼楼顶和东南角停车场”为1#楼、2#楼、3#楼建筑楼顶和园区东南角停车场区域(园区东南角停车场区域在厂区平面图中已标注区域)。
更正日期:2025年4月16日
变更后的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时30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此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此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件六的格式,将确认通知发至:******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宝参南街9号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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