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出栏168万只肉鸡养殖新建项目验收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有限公司年出栏168万只肉鸡养殖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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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年出栏168万只肉鸡养殖项目总占地面积106666m2,总建筑面积17338m2。本项目已建成鸡舍10栋、办公用房2栋、配电室1栋、锅炉房1栋、一般固废暂存间1栋、应急堆粪暂存场1座、液体粪污处理设施1座、配电室1座、门卫1栋。1、
验收结论:项目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2、验收监测期间,生物质锅炉有组织污染物,颗粒物折算浓度、SO2折算浓度、NOx折算浓度、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汞及其化合物浓度低于检出限,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应急堆粪暂存场有组织污染物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速率、氨气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有限公司自******有限公司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
******有限公司定期回收处理;废锰砂更换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到生活垃圾收集点,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2007年7月1施行,2015年5月4日修正)的规定要求。
锅炉灰渣、除尘灰袋装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
******有限公司用无害化运输车运往台安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
防疫产生的医疗垃圾由防疫公司收集后直接带走,不在厂内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
三、公众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即日起5个工作日发表对该工程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二、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6月11日(20个工作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洪家农牧场洪家村洪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