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硚孝高速公路新建金北一路互通工程项目经理部改性沥青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硚孝高速公路新建金北一路互通工程项目经理部改性沥青直接采购项目
招 标 人:******有限公司硚孝高速公路新建金北一路互通工程项目经理部 (电话:****** )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4年 12月28日10时至2024年 12月31日10时
******有限公司硚孝高速公路新建金北一路互通工程项目经理部改性沥青直接采购项目已结束,现将本次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限价:175725.06元(含税含运费,税率13%)
******有限公司
中标价:175725.06元(含税含运费,税率13%)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税率 |
未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未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改性沥青 |
|
T |
13% |
5470.08 |
6181.19 |
155508.9 |
175725.06 |
合计: |
|
|
|
|
|
|
175725.06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近三年业绩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有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有限公司
硚孝高速公路新建金北一路互通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