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九曲巷32号办公楼修缮改造项目的各潜在竞标人应在******有限公司(******街道右冯新村B区3幢3号3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和鑫招字YX-CS2025-002
项目名称:红塔区九曲巷32号办公楼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玖万伍仟伍佰零陆元伍角伍分);
招标控制价:¥******.55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玖万伍仟伍佰零陆元伍角伍分),各竞标人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项目概括:本项目房屋位于玉溪市红塔区九曲巷32号,由于房屋年久失修,现对本幢办公楼进行修缮改造。修缮改造内容分为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具体装修改造内容详见另册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竣工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保 修 期:按国务院279号令执行;
项目地点:玉溪市红塔区九曲巷32号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竞标人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竞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3.2 竞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竞标人本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开标截止时间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在职单位的劳动合同予以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3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经理外的其他主要人员专业配置应当齐全合理,尤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配置充足的人员。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在职单位的劳动合同予以证明。
3.4竞标人应信誉良好,竞标人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2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竞标人须自行承诺。【代理机构进入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进行查询】。以上网站外的截图内容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有限公司(******街道右冯新村B区3幢3号3楼)
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获取。
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街道右冯新村B区3幢3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街道右冯新村B区3幢3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媒介
******人民政府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路右所59幢6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右冯新村B区3幢3号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师
电 话:******
日 期:2025年05月15日